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無為段石澗單喇叭互通立交工程施工招標01號答疑變更公告
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無為段石澗單喇叭互通立交工程施工招標(招標編號:2023JFAGZ00682)01號答疑變更公告如下:
招標文件中“銀行信貸證明”修改為:
3-2 銀行(xing)信貸證明
銀行名稱:
地 址:
日期:
致:安徽省(sheng)交控建設管理(li)有限公司
茲開具最(zui)高限額為人民幣 萬元(yuan)的銀(yin)行(xing)信貸(dai),供 (投(tou)標人(ren)注(zhu)冊地點) (投標人名稱(cheng))于(yu) 年 月 日之(zhi)前(qian),在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無為段石澗單喇叭互通立交工程施工需要時使(shi)用。我行保(bao)證(zheng)由 (投標人(ren)名稱(cheng))提供的(de)財(cai)務(wu)報(bao)表中所(suo)開列的(de)作為流動(dong)資產的(de)各項中無一項包含在上述提到的(de)銀行信貸中。
若(ruo)項(xiang)目未中標,該信貸證明(ming)自(zi)動失效,無(wu)需退還我行。
銀 行(蓋章):
銀行(xing)主要負責人(簽字):
銀行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打印)
銀 行 電 話:
銀 行 傳 真:
注:
1、允許投標人實際(ji)開具的銀行信(xin)貸(dai)證明的格(ge)式與招標文(wen)件提供的格(ge)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招標文件提供的銀行信貸證明格式中的實質(zhi)性內容。
2、銀行主(zhu)要負責(ze)人(ren)應(ying)親筆簽名(ming),不得使用印章、簽名(ming)章或其他(ta)電子制版(ban)簽名(ming),否則,視為無(wu)效。
3、本次招(zhao)標(biao)要求(qiu)的銀(yin)行信貸證明應附原件的掃描件。中標候選人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之日起5日內將銀行信貸證明原件郵寄送達招標人。
4、專門為本項目提供的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支行及以上)開具的銀行信貸證明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
5、正(zheng)文中(zhong)日(ri)期應(ying)至少(shao)填報(bao)至計(ji)劃交工日(ri)期。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標文件或此前發布的答疑變更公告與上述內容不一致以此答疑變更公告為準。
招標人:安徽省交控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西藏路1666號
聯系人:魏工,黃工
電 話:,
2023年4月27日